吉林农业大学学生证、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办法
2016-4-7 14:50| 发布者: 教材科| 查看: 672| 评论: 0
吉林农业大学学生证、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办法 吉农大教字〔2007〕28号(2015年修订) 一、学生证是我校在籍学生的身份证明,学生在校内的学习、生活等多种活动均凭此证,因此应保持证件的严肃性,应随身携带,不准借他人使用,不准随意涂改,并妥善保管。 二、新生入学经复查取得学籍后方有资格领取学生证。学生取得学籍后,学院教学干事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填写学生证,并到学校验印后发给学生。 三、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注册日期内,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,然后持学生证和交款凭证到学院办公室报到注册。 四、凡我校学生,必须一人一证。因不正当行为抵押学生证者,一经发现,原学生证收回,发临时学生证明,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,并取消享受假期火车票半价资格。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持证人赔偿。 五、学生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借,如有涂改或转借,一经发现原证作废,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 六、学生因家庭地址变更而改变乘车区间者,需持相应证明,由本人提出申请、主管辅导员签字后,到学院办理换发学生证手续。学生证损坏者,可以申请换发学生证,换发学生证时需将原学生证上缴。 七、学生证每学期补、换发一次,一般在学期末学生购车票前进行。学生补、换学生证须提出申请,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干事填写,然后到教务处统一办理。学生在校期间最多补发二次学生证。 八、学生补、换学生证必须缴纳补、换学生证款。 九、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,家住外地的学生可购买火车票优惠卡一张。 十、补换学生证或火车票优惠卡销磁的学生,可申请补购火车票优惠卡。补购火车票优惠卡每年一次,由学院在每年9月份统一到教务处办理。 十一、学生退学、转学、休学或因各种原因注销学籍离校者,应将学生证、火车票优惠卡交回学校,学生毕业、结业应将学生证交回学校,丢失者按有关规定交款。 |